他的手腕,掐着他的腰将他拖回来。
沈馥徒劳地挣扎着,浑身瘫软,回头一瞥,眼睛里还带着水光。
陆既明趴在他身上,餍足般懒洋洋的,刚刚才的暴躁阴郁一扫而光,他亲昵地用脸颊去蹭沈馥的颈侧,说道:“明天和我一道回醇园吃个饭吧。”
好像终于等到了第二只靴子落地的声音,总算等来了陆既明提的条件,沈馥第一反应是松了口气。
然后,他说道:“好几天没见过姐姐了,我想回去看看。”
“好。”陆既明伸手摸了摸他被汗水濡湿的头发,笑道,“从醇园回来就顺道去看看姐姐。”
作者有话说:
这章改了一下,应该看起来没那么怪
从前有个小孩,叫小陆,他家庭不幸福,然后他就疯批了。
第二十一章宴无好宴
雨霁风光,春分天气。
醇园里四处都开花,花红柳绿簇拥着一泓碧水。宴席就摆在临湖的水榭上,请了富春山居的冼春来唱堂会,就在湖心亭上唱,曲声咿呀顺水飘来,是最最风雅的做派。
宴席上的一桌人却有点尴尬。
沈馥今天是踏踏实实一觉睡到下午的,陆既明把他叫起来,好像女孩子打扮洋娃娃似的,给他挑出门的衣服。
宴无好宴,沈馥是知道的,但他和陆既明较劲了这么几天,早已经有点破罐子破摔了,就等着看陆既明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,也就任他打扮。
沈馥本以为陆既明会让他穿西服,谁知道陆既明给他挑了一件半新不旧的长衫,天水碧色,和昨天穿的那件有点儿像——昨天那件因为弄脏了已经被沈馥扔了,想到这里,他不免有些耳热。
若论赴宴,这一身有点过于素淡敷衍了。
陆既明兴致勃勃地拉开房间里装饰品的五屉柜,在里头挑挑拣拣,摸出一枚鸽子蛋大小的钻石戒指套到沈馥的手指头上,又摸出一个满镶钻石的胸针给他别上,还把自己的镶宝石的金怀表给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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